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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多亏了派出所的日常反诈宣传,让我们公司避免了48万元的经济损失。”8月2日,广州市天河区某公司负责人向长兴派出所送来一面印有“为民服务 忠于职守”字样的锦旗,感谢民警对企业员工扎实开展防诈骗宣传,使财务人员幸免电信网络诈骗,避免了公司的经济损失。
原来,7月27日14时许,长兴派出所辖区某公司财务人员小张(化名)的电脑版微信突然收到公司“老板”的信息,询问她公司名下某银行卡有没有到账12.8万元。小张查询到账目上没收到这笔资金。对方又称,有一笔紧急工程款需要马上支付,要求她用该银行卡转账48万元到一指定账户。
为了慎重起见,小张拨打公司老板的电话,但没人接听。她点开对方的微信号,感觉跟以前有点不一样,而且对方加自己好友的时间竟然是几天前。她觉得事情有点古怪,想起之前社区民警罗警官来公司进行反诈宣传,专门剖析过冒充“老板”诈骗的手法。她怀疑这个“老板”可能不是真的,便立即联系罗警官,反映了相关情况。
接到小张的求助电话后,社区民警罗庆文告诉她不能转账,并迅速赶到她所在的公司。罗庆文查看了小张和对方的微信聊天记录,并对登录微信的电脑进行检查,果断告诉小张这就是诈骗,骗子事先通过各种渠道非法获取到公司和财务人员的信息,再通过植入木马病毒,使财务人员的微信号在不知不觉中自动将“老板”添加为好友,然后冒充公司“老板”,向财务人员下达转账指令。
随后,小张也联系上公司真正的负责人,确认刚收到的“指令”是假的。被问及如何识破对方骗局时,小张说:“平时民警经常上门来做反诈宣传,给我们讲那些现实中的案例。罗警官还特别提醒过冒充‘老板’诈骗的套路,所以警惕性就会比较高。”
警方提醒:公司要制定严格的财务审批制度,财务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。遇到涉及转账事宜,务必要当面或者电话核实对方的身份,不要轻信对方的说辞而轻易转账,避免给公司和自己造成损失。
文、图/广州日报·新花城记者:张丹羊、叶作林 通讯员:娄敏广州日报·新花城编辑 张映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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